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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唐青林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7:10:22  浏览:876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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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唐青林


一、案件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06)黄刑初字第102号刑事判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刑二知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书。

二、案件要旨
员工在准备“跳槽”至新的用人单位或进行自主创业时,应按照约定或法定的方式提前通知原用人单位,并注意自己是否与原用人单位约定有竞业禁止协议。在进入新的用人单位后,员工还应注意不得把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泄露给新的用人单位,或利用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为新用人单位谋取利益。

三、基本案情
1993年7月7日,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之广研科技公司与香港震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龙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广州震高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高公司”)。2001年3月,研究院委派被告人李某到震高公司任中方副总经理。2003年10月,震高公司研究决定由张副总经理会同李副总经理(即李某)分管采购部、生产部、品管部。2005年3月33日,广研科技开发公司将其股权转让给研究院,使研究院占震高公司股权达75%。
1994年、1999年,震高公司与震雄公司签订了CM-88等三种型号压铸机的技术转让协议书,约定震高公司对震雄公司的上述压铸机的技术有长期使用权以及保密条款等内容,其他型号的压铸机是震高公司通过测绘其他厂家压铸机的基础上自主设计的。1997年2月18日,研究院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研究院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适用于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在震高公司内部,公司的机械相关资料存放在研发中心,参阅和复印图纸必须经过生产部经理许可或总工程师同意,生产工人和维修工人只能拿到某一部件的少量图纸,拿不到全套图纸。被告人李某作为震高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可以随时拿到图纸。
2003年3月,被告人李某将其胞兄被告人龚某介绍进入震高公司从事压铸机销售工作。同年6月,被告人龚某辞职,并开始在中山市着手筹建震兴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兴公司”)。10月,震兴公司成立。11月18日,被告人李某向研究院、震高公司辞职,后被通知签署《关于遵守保护知识产权规定的保证书》,但其拒签。被告人李某离职前对震兴公司图纸上出现的问题和错误的地方进行过修改。
2004年6月,被告人李某正式到震兴公司工作,主要负责管理生产和解决技术上的问题。与此同时,被告人龚某还聘请原震高公司职工张乙(另案处理)到震兴公司担任主管,管理公司生产。其后,震兴公司先后生产出与震高公司相同类型的ZX-30T等四种压铸机产品推向市场并进行销售。至案发时,震兴公司共生产上述各种型号的压铸机共58台,并已销往浙江省、福建省等地的相关企业。
2005年4月26日,被告人龚某、李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李某家中搜出标有“震高”或“震雄”公司机械图纸一批、电脑磁盘3张(内容包括震高公司物料采购计划单、李某与开罗M公司、N公司两位震高客户的商业信函、易损件明细表、更换零件明细表及报价等)。另从震兴公司搜出震高公司图纸20多张。
另查,经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技术鉴定,震高公司的产品样本资料中记载的CM-30等四种热室压铸机的主要规格参数和基本结构为公知技术信息;生产图纸中所记载的详细尺寸、尺寸公差、表面粗糙度、加工要求等整体组合技术信息为非公知技术信息;震高公司提供的购销合同、客户资料、物料采购等信息为非公知经营信息。震兴公司ZX38等四种型号热室压铸机生产图纸和震高公司CM-30等四种型号热室压铸机生产图纸存在部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生产图纸;震兴公司和震高公司存在部分相同的销售和采购客户信息。经审计:2003年11月至2005年3月,震兴公司共在市场上销售58台压铸机,使震高公司利润减少了220余万元。

四、法院审理
黄埔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被告人龚某明知或应知前述行为而获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两被告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根据被告人龚某、李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龚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李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上诉人龚某及其辩护人辩称:震高公司的相关技术信息已由行内技术手册公开,且其图纸由于发外加工而予以公开,不是非公知信息;震高公司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证据不足;以震高公司在侵权行为发生前二年度的平均利润而不是当期利润率计算被害单位的损失于法无据;一审认定上诉人明知或应知被告人李某非法披露商业秘密而使用的证据不足等。上诉人李某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与龚某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基本相同。
广州市中院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认定本案事实的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均经原审法院庭审质证,查证来源合法,证据间相互印证,足以证实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确认。
针对上诉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一、关于震高公司的技术信息是公知的辩解意见。经查,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技术鉴定结论已证实震高公司生产图纸中所记载的详细尺寸、尺寸公差、表面粗糙度、加工要求等整体组合技术信息为非公知技术信息。李某向法院提供的相关证明及图纸仅能反映其他单位通过与震高公司的内部经济合作而获得震高公司生产图纸的情况;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仅能反映震兴公司向其他单位购买零件的情况,上述证据均不能证明震兴公司是通过合法、公开的途径获取了震高公司生产图纸中的技术信息,故上述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关于上诉人李某、龚某及其辩护人提出认定震高公司采取过保密措施的证据不足的辩解意见。经查,震高公司是广州机械研究院投资成立并占有75%股权的公司,1997年7月,研究院就以《通知》及附件的形式传达了《广州机械研究所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上述规定适用于研究院及其下属单位。而且,震高公司与香港震雄公司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证实震高公司对震雄公司的压铸机技术有保密责任。上诉人李某作为研究院派往震高公司负责生产和技术的副总经理,应当清楚上述规定和协议的内容。而作为曾在震高公司任职并身为李某胞兄的上诉人龚某也应当清楚上述保密规定。另外,李某办理离职手续前曾被单位要求签订保密合同,但李某没有签。上述证据足以证实震高公司(广州机械研究所)采取过保密措施。故上诉人的上述辩解意见法院不予采纳。
关于上诉人龚某辩称认定其明知或应知李某非法披露商业秘密而使用的证据不足的意见,经查,上诉人龚某和李某是胞兄弟且均曾在震高公司任职,两人对原单位的非公知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均负有保密的义务。两上诉人的供述相互印证证实李某在未从震高公司辞职时就已帮助龚某的震兴公司解决技术问题,并负责震兴公司压铸机的整个成型和质量技术把关;科技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技术鉴定结论证实震兴公司ZX38等四种型号热室压铸机生产图纸和震高公司CM-30等四种型号热室压铸机生产图纸存在部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生产图纸;上述证据足以证实上诉人龚某对其公司生产的压铸机是使用了李某非法披露震高公司的生产技术信息具有明知。故上述辩解意见法院亦不予采纳。
关于上诉人李某、龚某及辩护人提出司法鉴定报告计算错误的意见,经查,震兴公司生产、销售侵权压铸机是在2003年至2005年间,这期间必然对被侵权单位震高公司的销售量及销售价格造成影响,故《司法鉴定报告》以震高公司未被侵权前的2001年至2002年的平均销售利润率及平均单价来计算震兴公司在2003年至2005年间销售侵权产品而造成震高公司销售利润减少的数额是合理的。故上述辩称意见法院亦不予采纳。
综上,广州市中院认为上诉人李某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上诉人龚某在明知的情况下使用了李某披露的他人的商业秘密,二上诉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准确,量刑恰当,审判程序合法。综上,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五、律师点评
据某法院的调查,有80%的商业秘密侵权纠纷都是由员工“跳槽”所引起的。在人才流动过程中,一方面,员工享有劳动权、自由择业权,“跳槽”至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从事自己所擅长、熟悉的工作是员工行使劳动权和择业权的具体体现;而另一方面,企业对自身开发、研究出的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而“跳槽”的员工在新单位从事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时却经常会侵犯到企业的商业秘密。因此,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找到企业、员工之间利益的平衡点。
在之前的案例中,我们已经探讨了企业该如何防止员工“跳槽”所引发的商业秘密外泄,故在本案中,我们主要来探讨一下员工“跳槽”到新的用人单位,或是在进行创业时,该如何防止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首先,员工准备“跳槽”前,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员工要离职前,须按照与企业约定的时间、方式提前通知企业,没有约定的则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便企业安排员工的脱密期,并帮助办理好员工各种劳动关系的转出手续。
其次,员工在离职之际,应仔细阅读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等合同,注意其中是否约定了员工对企业的竞业禁止义务,若有,则员工在离开原单位后,不得去与从事相同或类似经营活动的单位任职,也不得自行开办企业与原单位从事相同或类似的经营活动,否则,员工很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注意的是,竞业禁止条款生效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禁止行为作出经济补偿,且须在条款中约定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如果没有写明企业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补偿金的数额很少,则法律上可视为该竞业禁止条款无效,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就规定竞业禁止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另外,员工所负有的竞业禁止义务也是有期限的,最长不得超过3年,若超过了该期限,则超过的时间也为无效。
最后,“跳槽”员工在进入新的用人单位后,应注意自己对原用人单位所负有的法定的忠诚义务,即使没有竞业禁止的约定,员工还是须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职业道德,不得把原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给新的用人单位或在自己创办的企业中加以使用,更不能以原企业的商业秘密为新的用人单位谋取利益。员工一旦使用了原企业的商业秘密,则不管有意、无意都有可能被追究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员工在实现自己的劳动权、自由择业权的同时,也应注意对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护,从而更好的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在促进人才流动的同时,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主编的《中国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百案类评》(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唐青林律师近年来办理了大量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案件,为多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供辩护,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欢迎切磋交流,邮箱:lawyer3721@163.com,电话:13910169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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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惩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严肃惩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走私犯罪活动的通知

1986年6月27日,最高法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
当前,有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为了牟取暴利,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进行走私违法犯罪活动,而且往往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危害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因此,对情节严重的走私行为,构成犯罪的,必须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此,特通知如下:
对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等单位进行走私的案件,当前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九八五年七月十八日《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关于处理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投机倒把案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即走私数额特别巨大(走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一般可视为"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发现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
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印发《二○○二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建设部


关于印发《二○○二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建质[2002]15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现将《二○○二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照此组织力量,按期完成编制工作。执行中的有关具体事宜,请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二年六月四日

附:二○○二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

二○○二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




二○○二年六月

说明

  一、本编制工作计划是根据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并经过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电气、弱电等七个专业专家委员会研究确定。

  二、本计划编制项目共58项,其中建筑10项,结构12项,给水排水7项,暖通8项、动力5项,电气10项,弱电6项。

建筑专业

序号 标准图类别 项目名称 编制内容 主编单位 完成日期 备注
1 标准图 环境景观 ·室外景观工程细部构造·绿化种植设计
·环境小品、标志及照明
·水景设施·康体设施及儿童游乐设施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新编
2 标准图 住宅建筑构造 适合住宅建筑设计中最常见、通用的、近年来较成熟的新的一般构造作法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新编
3 标准图 内隔墙建筑构造 ·轻钢龙骨内隔·轻制条板内隔墙
·石膏砌块内隔墙·五防板内隔墙等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修编
4 标准图 钢梯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屋面检修、建筑室内外作业台及地坑、上吊车驾驶室、安全疏散及居住建筑室内用钢梯。分为直爬梯、斜梯、螺旋梯、住宅室内钢梯四种形式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修编
5 标准图 钢筋砼螺旋梯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外铺助用梯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3.12 修编
6 标准图 模压门 模压门门扇图案样式,平开门、推拉门、折叠门的制作与在各种墙体上安装及内部构造等详图。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修编
7 标准图 多孔砖墙体建筑构造 包括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煤矸石砖等墙体建筑构造。 待定 2003.12 修编
8 标准图 湿陷性黄土地区室内检漏管沟 适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以及地震设计烈度≤8度地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室内敷设给水排水管道的管沟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2003.12 修编
9 标准图 钢、钢木大门 适用于一般工业厂房及辅助建筑的外开门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修编
10 标准图 铝合金门窗 适用于使用要求和外观条件较高的民用与工业建筑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修编

结构专业

序号 标准图类别 项目名称 编制内容 主编单位 完成日期 备注
1 标准图 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 按照新规范修编 北京市建筑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2002.12 修编
2 标准图 多层砖房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抗震节点详图 按照新规范修编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修编
3 标准图 钢筋混凝土过梁 按照新规范修编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2003.6 修编
4 标准图 多孔砖墙体结构构造 按照新规范修编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3.12 修编
5 试用图 混凝土结构加固修复构造详图 混凝土结构加固修复构造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2003.12 新编
6 试用图 ACL墙板与钢结构的连接构造详图 蒸压加气混凝土墙板与结构构件的连接构造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南京旭建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03.12 新编
7 试用图 混凝土后锚固连结构造 按照即将颁布的“混凝土用建筑锚栓技术规程”进行编制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3.12 新编
8 试用图 住宅现浇楼梯 现浇板式及剪刀楼梯,层高2.7m~3.0m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3.12 新编
9 试用图 钢檩条、钢墙梁 包括C型,Z型及高频焊H型钢,简支、连续檩条,钢墙梁跨度4m~12m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3.12 新编
10 标准图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按照新规范修编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3.12 修编
11 标准图 轻型屋面钢屋架 按照新规范修编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3.6 修编
12 标准图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划和构造详图 按照新规范修编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修编

给排水专业

序号 标准图类别 项目名称 编制内容 主编单位 完成日期 备注
1 标准图 砖砌化粪池 有效容积2~100m3,池顶有覆土和无覆土,砖砌(混)结构化粪池 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2.12 修编
2 标准图 钢筋混凝土粪池 有效容积2~100m3,池顶有覆土和无覆土,6~30m3沉井式钢筋混凝土化粪池。 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2.12 修编
3 标准图 建筑中水工程 处理水量5~100m3/h,几种常用处理工艺流程,设施布置图。常用附属构筑物施工图,常用设备安装图。 总后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2.12 新编
4 标准图 钢筋混凝土倒锥壳保温水塔 有效容积50~300m3,有效高度20~35m,最大抗震设计烈度为8度的钢筋混凝土倒锥壳保温水塔。 铁道部专业设计研究院 2003.3 修编
5 标准图 钢筋混凝土倒锥壳不保温水塔 有效容积50~300m3,有效高度20~35m,最大抗震设计烈度为8度的钢筋混凝土倒锥壳不保温水塔。 长沙有色治金设计研究院(暂) 2003.3 修编
6 标准图 管道和设备保温 DN15~DN500给排水管道和矩形、图形设备保温,防结露,防冻保温及电伴热工程做法。 核工业第二设计研究院 2002.12 修编
7 标准图 刚性接口给水承插铸铁管道支墩 DN400~DN800,试验压力0.8~1.25MPa刚性接口给水承插铸铁管道支墩工程做法。 核工业第二设计研究院
2002.12 修编

暖通空调专业

序号 标准图类别 项目名称 编制内容 主编单位 完成日期 备注
1 标准图 燃气高温辐射供暖系统 以燃气为热源,为高大空间供暖 空军工程设计研究局 2003.6 新编
2 标准图 小型家用空调系统 每户一台室外机组(即窗式、一对一分体式除外),按室内介质包括直接蒸发(单冷、热泵)、冷/热水机组、冷/热风机组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空调所 2003.12 新编
3 标准图 通风、除湿设备安装 民用(空调)建筑中,换气机、除湿机安装 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3.12 新编
4 标准图 金属风管(道) 空调系统中金属风管的连接(角钢法兰和薄壁法兰)、内支撑、悬吊等安装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3.12 新编
5 标准图 非金属风管(道) 按材料分硅酸盐、塑料、复合保温风管的加工、裁割及与风口、风阀等的连接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3.12 新编
6 标准图 低温送风管道保冷 配合冰蓄冷系统的低温送风管道的保温做法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2003.12 新编
7 标准图 风管消声器 通风、空调风管系统中消除设备、气流产生噪音的设施或做法 清华大学建筑设计院 2003.12 修编
8 标准图 方形补偿器 室内供暖管道缓解热应力的做法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3.12 修编

动力设施专业

序号 标准图类别 项目名称 编制内容 主编单位 完成日期 备注
1 标准图 压差流量仪表管路安装图 用于冷冻站(机房)系统,安装于冷冻水供回水系统,调节水量(冷量)。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2003.3 新编
2 标准图 物(液)位仪表安装图 用于油罐、水箱、油箱、除氧器等设备的液面、液位的控制。 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2003.3 新编
3 标准图 中央液态冷热源系统设计施工图集(水源热泵的热源) 用于民用建筑的供暖、空调的冷热源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全国标准设计动力专业专家委员会

北京恒有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2.12 新编
4 标准图 蓄热式电锅炉房工程设计施工图集 用于民用建筑供暖的热源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02.12 新编
5 标准图 制冷机房工程设计施工图集 用于民用建筑中央空调的冷源 中国航空工业设计院等 2003.3 新编

强电专业

序号 标准图类别 项目名称 编制内容 主编单位 完成日期 备注
1 标准图 10KV以下架空线路安装 10KV及以下铁横担、瓷横担架空线路在平地及山区的安装方法 铁道部专业设计研究院
2003.12 修编
2 标准图 室外变压器安装 室外变压器安装,包括10KV及以下杆上变压器安装,落地式变压器安装及箱式变电站 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2003.12 修编
3 标准图 应急电源 UPS、EPS的设计、安装、应用示例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全国标准设计强电专业专家委员会 2003.12 新编
4 标准图 建筑电气强制性条文常用做法示例 建筑电气强制性条文的应用示例;主要条文的摘录、汇编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3.6 新编
5 标准图 智能配电系统 10KV及以下无人值守变配电所的遥测、遥控、遥信系统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 2003.6 新编
6 标准图 电缆桥架安装 电缆桥架的选用、安装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 2003.12 修编
7 标准图 常用低压配电设备安装 常用低压配电设备的各种安装方式,包括在各种新型结构上的安装 吉林省建筑设计院
2003.12 修编
8 标准图 电热采暖设备安装 电热采暖设备的容量选择,电气保护,安装方法及注意事项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新编
9 标准图 人防电气设备安装 人防工程中电气设备的特点及其配置安装方式 北京市建筑设计院
2003.6 新编
10 标准图 水下电气设备安装 水下灯具、水泵、管线等安装方式及施工要求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全国标准设计强电专业专家委员会
2003.12 新编

弱电专业

序号 标准图类别 项目名称 编制内容 主编单位 完成日期 备注
1 标准图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例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例,包括办公楼、综合楼、住宅等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全国标准设计弱电专业专家委员会
2003.12 新编
2 标准图 无线通信装置 无线传呼、移动通信设备的选用及安装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全国标准设计弱电专业专家委员会
2003.12 新编
3 标准图 有线电视系统 有线电视系统的组成、传输及应用、有线电视在居住小区里的组网及应用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2002.12 新编
4 标准图 早期烟雾探测预警系统 早期烟雾探测预警系统的选型、系统配制及安装方法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全国标准设计弱电专业专家委员会
2003.12 新编
5 标准图 居住小区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 居住小区的供配电、室内外设备安装、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 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3.12 新编
6 标准图 家庭智能控制器 通过家庭控制器,将家庭中语音、数据、图像、服务等信息集中管理的方式及控制器的安装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全国标准设计弱电专业专家委员会
2003.6 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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