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世界资料网 | 专利资料网 | 世界资料网论坛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调整若干直属机构的决议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8 10:36:24  浏览:9153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调整若干直属机构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调整若干直属机构的决议


(1958年3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五次会议通过)

1958年3月1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将国家计量局改为国家技术委员会的会属局,将物资供应总局改为国家经济委员会的会属局,将中央手工业管理局改为轻工业部的部属局,将中国民用航空局改为交通部的部属局。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如何向“空壳”公司追债

吴恒勇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谁都知道,追债难向“空壳”公司追债更难。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在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债,而债务一旦发生就必然会有债务清偿程序。如果债务人有经济偿还能力,对债权人来说,实现债权的可能性就比较大。如果债务人没有经济偿还能力,是一个“空壳”公司,那么对债权的实现就非常难了。下面就如何向“空壳”公司债务人追偿债务作法律分析。

一、“空壳”公司的法律状况

  所谓“空壳”公司本文仅指在注册时通过虚假出资或者是抽逃出资,致使公司成立后无任何资产或者是注册资本不足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条的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从形式上来看,一旦“空壳”公司对外产生债务,而该“空壳”公司又无资产或资产不足的,这就给债权人实现债权带来了无比巨大的难度。

二、依法收集“空壳”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证据

(一)向“空壳”公司注册地工商部门调取该公司注册登记资料及其全部内档资料,查清“空壳”公司的股东及注册验资帐户及开户银行。要取得这些证据,通过代理律师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调取。
(二)向“空壳”公司注册验资时的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要实现这一目的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依法起诉该“空壳”公司,在诉讼中将该“空壳”公司的股东一并作为被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必须是执业律师,其他非执业律师代理人不具备资格)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然后向该“空壳”公司注册验资时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的去向凭证,复印注册资金被取出的相关凭证,并让银行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也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到该“空壳”公司注册验资时开户银行调取注册资金被取走的相关凭据。二是在诉讼过程中不提及调取该“空壳”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事宜,待案件胜诉后,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通过代理律师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三、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的手段来实现债权

  通过上述方式进行调查,取得了“空壳”公司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相关证据后,采用如下三种方式实现债权:1、依法追加该“空壳”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直接执行该“空壳”公司股东个人的财产来实现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该“空壳”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给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了损害,则该股东在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2、通过协商谈判解决。以该“空壳”公司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构成刑事犯罪,同时还要承担行政罚款的责任相逼迫,迫使其偿还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规定,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0条、201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执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空壳”公司将受到工商部门的行政罚款,其股东还会承担刑事犯罪的责任。迫于这种情形“空壳”公司一般是会偿还债务以息事宁人的。3、如果通过协商的方式还不能实现债权的话,径可向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让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迫使其偿还债务。一旦“空壳”公司股东构成刑事犯罪,为减轻罪责,争取从轻判决,我想其会主动还清债务,以争取在刑事上从轻处理的。


              吴恒勇律师
            二00九年八月三十日

结束语:本文仅是从实现债权所具有的可能性上进行的法律分析。当然这种可能性是相对的,并非绝对的。要想相对减少恶债的发生,唯有擅长该行的专业律师在交易前对交易对象进行资信调查,法律风险分析,最后作出决策。


吴恒勇律师执业于江苏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京市集庆路198号通信大厦6楼
手机:13951775286 QQ:842682979
邮箱:jswhyong@163.com


紧随时代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马洪玲


  紧随时代发展,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活力之所在。思想政治工作要跟上时代的发展,必须把握时代特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收到最佳效果。
一、更新观念
  坚持用现代人眼光评理、论事、看人。不断对干警进行新思想、新知识、新科技的启发,注重更新他们的观念,开拓他们的视野,丰富他们的头脑和思想。
二、完善手段
  我们在继承思想政治传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和创新,创造浓厚的思想政治工作氛围。
  第一,注重谋势。要关注各种形势变化对干警思想产生的冲击和影响,做好超前预测,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权,把握时机,趋利避害地适时加以正确的引导和调控。确保干警思想的健康发展。
  第二,注重借势。要注重借助舆论和环境等有利于思想工作开展的时机,及时促进正确思想的张扬和消极思想的克服。一是借人心所向之势。从干警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入,想干警之所想,释干警之所疑,顺干警之所求。二是借政策效应之势。一项新政策出台,往往能产生强力的导向效应,比如,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出台和法官职业化建设提出后,要及时组织干警学习,使干警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对法院和法官建设的要求,组织法官展望未来的美好前景,使干警看到希望,坚定信心,安心本职,积极工作。三是借上下合力之的势。要注重研究一个时期上级法院的工作重点,借助上级力量和有利契机,组织干警认真查找自身与上级要求存在的差距,发挥性地开展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三,注重造势。注重思想先导,使干警明确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使正确的思想和风尚在干警头脑中打下深刻烙印,成为大家行动的指南。注重奖勤罚懒。把思想政治工作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敢于动真的,来实的,使自觉实践先进思想的人在政治荣誉、福利待遇,提拔任用等方面获得实际利益,真正形成弘扬正气、抵制歪风的良性机制。
  三、改进方法
  在形势发展新月异的今天,“一讲、二听、三讨论的教育方法,干警早已失去兴趣,因此,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要从抓“人心”入手,变灌输式教育为启发性教育和自我性教育。
  一是实行核心工程。就是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党组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前提下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重大事情党组集体决定的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领导机制,班子成员之间互相鼓励、互相支持,形成了团结拚搏,富有战斗力的领导核心。
  二是实行“凝心工程”。俗话说,身教胜于言教。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对干警来说是一种无言的教育。因此领导斑子建立严格的自我约束机制,坚持党性原则;对工作敢抓、敢管,要团结进取,要勤政务实,廉洁奉公;带头执行办案纪律,审判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带头抵制说情风,无私无畏,清正廉洁自尊、自重、自省、自强、自励、自警,严于律已,不搞特殊化,不违反原则、不变通规定,不碍于情面,不照顾关系。能够顶得住人情、抗得住诱,用自身良好形象为干警树立榜样,必定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三是实行“同心工程”。要在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用创一流的目标统一思想。要把全院总体目标制成标牌,挂在办公楼醒目的位置,使干警人人明确目标方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时刻勉励干警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团结奋斗,争创一流。
  四是实行“民心工程”。对入党、提干、奖金分配、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敏感问题和党组的重大决策,在干警大会上公开,不搞暗箱操作,使干警能够参政议政,树立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马洪玲


版权声明:所有资料均为作者提供或网友推荐收集整理而来,仅供爱好者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本站内容有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立即改正或删除。
京ICP备14017250号-1